事件描述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 月8 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自5 月1 日起,依法適當下調鐵礦石資源稅征收比例,減按規定稅額的40%征收。
事件評論
資源稅下調猶如飲鴆止渴:價格是由市場供需關系決定,礦石價格也不例外。
如果說每個時點的礦石價格均處在一種相對均衡狀態,那么此次下調資源稅通過降低噸礦成本使得礦石供給曲線外移,則打破了目前供需均衡狀態,一定程度上會導致供給彈性增大并由此繼續加劇礦石價格下跌的預期。對于礦石企業經營來講可謂飲鴆止渴,短期確實可因成本端壓力的緩解而有得以繼續生存,但長期因供需矛盾導致的價格暴跌必然會繼續將利潤空間吞噬。
實際上,資源稅下調不僅發生在國內鐵礦石領域。早在2014 年,煤炭行業自12 月1 日起將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并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將煤炭、原油、天然氣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氣價格調節基金等。政府大手筆減輕煤炭企業負擔,進一步增大了供給過剩程度(預期),焦煤、焦炭期貨自2014 年12 月1 日起至今跌幅分別超過9.%、11%。
無獨有偶,爭議良久的澳洲礦業稅也于2014 年9 月2 日取消,但在普氏指數持續跌幅較大的情況下,海外礦石企業盈利受限,股價也較弱。
因此,我們認為,從實業經營的角度來講,資源稅的下調有利于其改善短期經營狀況,緩解因價格暴跌所帶來的直接經營壓力。但這也一定程度上延緩了高成本邊際產能退出的速度,從整個行業出清以及礦石價格的反彈而言會產生壓力。
簡單測算,本次政策規定資源稅征收比例為原定稅額的40%,每噸礦10-25 元資源稅征收范圍計算,相應減少礦企噸礦成本約6-15 元,目前普氏指數48 美金,折合人民幣約300 元,因此,礦價繼續下跌5%便可抹平資源稅下調對礦企短期造成的利好,這看上去并不無可能。
投資與基本面關系不大,礦石股邏輯不變:短期來看,無論礦價如何變化,資源股走勢依然與礦石基本面關系不大,甚至當礦石價格持續弱勢之時,基本面惡化導致的變革預期愈發強烈有時甚至促使股價反而表現更好,因此,我們雖然對資源稅下調過后的礦價態度謹慎,但對于礦石股則依然相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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