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排放控制方面,重點企業對易揚散的煤、焦、渣等堆場噴淋覆蓋,進一步提高脫硫、脫硝、除塵等設施處理效率,燃煤機組執行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小于50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于80微克/立方米,煙塵排放濃度小于20微克/立方米。重點廢氣排放企業停限產,重點石化、鋼鐵企業停用部分重污染生產裝置,降低產能;水泥行業、所有鑄造行業實施停產。
工地揚塵控制方面,控塵措施不達標的工地停工;全市范圍內樁基、土方、渣土運輸、拆除階段的工地停工;停工工地裸露土方和物料要全覆蓋。
其他揚塵控制方面,增加道路沖洗頻次,夜間實時道路沖洗。全市范圍內停止煤炭、渣土、沙石運輸,停止自卸車傾倒及碼頭和船舶煤炭、礦石、砂石等裝卸作業。
此外,在天氣條件允許情況下要實施人工降雨。